执诺科普|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探析

2025-10-22 15:03:30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暂缓执行作为一项临时性的执行救济措施,旨在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应对特殊执行情境。而当暂缓执行期限届满,若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或暂缓执行的事由消除,恢复执行便成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从恢复执行的核心要素、启动机制、实施流程及实务难点等方面,对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展开深入分析。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以申请执行人申请为主、法院依职权启动为辅” 为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启动机制。

申请执行人作为执行权益的直接享有者,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最为关注,因此申请启动是恢复执行的主要方式。申请执行人应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恢复执行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律文书、暂缓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明(如银行流水、财产查询结果、沟通记录等)。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包括:暂缓执行期限是否确实届满、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阻碍恢复执行的法定事由(如被执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等)。经审查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恢复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在特定情形下,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共利益,执行法院可依职权启动恢复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明显具有履行能力却恶意拖延,且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出申请,可能导致执行标的流失的;二是暂缓执行的事由系法院依职权审查的事项(如执行异议审查终结、担保期限届满且担保人未承担责任等),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后,可直接依职权恢复执行。

法院依职权启动恢复执行前,应履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程序,确认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无阻碍执行的法定事由,并将启动理由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


恢复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法院应按照法定流程规范推进,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效率与程序公正的平衡。

暂缓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恢复执行后的首要环节是重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院可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也可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实地调查。若发现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间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应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财产调查结果,执行法院应制定针对性的执行方案。对于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拍卖、变卖、划拨等处置措施,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尽快实现;对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具有履行潜力的,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对于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抗拒执行的,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若对恢复执行的启动、执行措施的采取等存在异议,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应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异议成立的,撤销相关执行行为;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异议。被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程序的推进,除非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实务中,常面临财产查找困难、执行异议频发、当事人恶意拖延等问题,需采取针对性策略加以解决。

部分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间会通过转移财产、设立虚假债务等方式规避执行,导致恢复执行后财产查找困难。对此,执行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拓宽财产调查范围,不仅限于传统财产形式,还应关注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股权收益等新型财产;二是强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义务,对虚假申报、拒不申报的,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建立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联动机制,实现财产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调查效率。

个别被执行人会通过提出无正当理由的执行异议,拖延恢复执行进程。执行法院应严格把握异议审查标准,对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异议申请,快速裁定驳回,避免程序空转;同时,加强对异议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区分合法异议与恶意拖延行为,对滥用异议权利的被执行人,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或罚款措施,维护执行程序的严肃性。

恢复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影响执行效果。执行法院应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重新协商履行方案,寻求共赢结果;同时,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保障其知情权,减少误解和对抗,推动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律师解析: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李子尚律提醒大家: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的恢复执行,是民事执行程序中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环节。其启动以期限届满和义务未履行为前提,以申请为主、依职权为辅的机制为保障,以规范的流程和针对性的实务策略为支撑。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法院需准确把握恢复执行的核心要素,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效应对实务难点,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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