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解读|中国法律领域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下)

2024-09-20 15:26:27

1970年Buchanan & Headrick发表了《关于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若干问题的考察》一文,拉开了对法律推理进行人工智能研究的序幕。文章认为,理解、模拟法律论证或法律推理,需要在许多知识领域进行艰难的研究。

半个世纪后,当科技的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第三次科技革命成果尽显的今天,在这种多赖人和的社会科学领域,法律与AI的融合更加不可避免。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的孙可律师在自身经验和与多方交流的基础上,对于这些新鲜又深刻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思考。



“2018年4月,‌当时智慧法院的概念被提出使我们开始普遍关注与探索AI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实践。苏州法院研发的AI辅助办案系统,‌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智能识别和处理卷宗中的图片、‌图表、‌文字等不同类型数据,‌将电子卷宗文件转化为机器可认知的卷宗知识库。‌该系统还能依托全量的电子卷宗和现有的法律知识数据,‌通过模型自主学习,‌形成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专用法律模型,‌实现案件电子卷宗同步、‌可追溯采集。”

但是,时至2024,人工智能普遍应用,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框架在应对人工智能透明度、偏见和问责制等问题方面准备是否充足?

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框架在应对人工智能透明度、‌偏见和问责制等问题方面准备尚待提升。‌具体来说:‌

在透明度问题上,大众普遍认为‌人工智能模型的决策过程往往缺乏透明度,‌这使得相关机构和企业难以根据用户要求解释模型运作机制与原理,‌导致数据泄露事件中的技术责任难以界定。因此问责机制的准备就需要兼顾更多方面。‌

美国政府问责署(‌GAO)‌发布了人工智能问责框架,‌将问责制分为:治理、‌数据、‌性能和监测四个部分,但人工智能能否独自设立、执行、监管法律法规的适用,公众仍旧画了个问号。四部分看上去比较全面,但其他维度和监管缝隙仍需填补和完善。这与公众意识、技术提升、立法完善密不可分。因此,偏见问题便是第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尚短,民众的普遍认可和理解不足。‌需要减少和避免强化或固化带有歧视性或偏见的应用程序和结果。‌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框架在这方面尚未提供足够的指导和规范。‌

从法律发展和交流的角度来看,面对人工智能的法律风险,需要加强国际合作,着眼于未来技术与伦理、经济与社会、科技与文化等多个维度和层面,从立法上创设人工智能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和制度文化。

同时,‌对于人工智能模型中数据泄露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合法性和合规性、‌数据透明度和可解释性三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


他指出,2019年美国出台《2019年国防授权法案》,欧盟出台《可信赖的人工智能的伦理准则》,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发布了《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以及我国2023年为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首个为GPT大模型立法的国家。

“科技的发展对法律提出新的要求是必然的、也是可预料的。我们的法治建设走到今日,对于时代和科技的脉搏把握是十分准确的,在人工智能刚刚走进大众视野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了应对法案和约束措施,并且不断发展完善,基本上可以说科技应用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

但在法律管理范围之外的伦理领域,孙可律师仍旧有一些担忧。隐私泄露和算法歧视就是他思考的主要内容。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处理,‌这增加了隐私泄露的风险。‌虽然可以通过建立完整的规范和监管体系来保护个人隐私,‌降低滥用风险,‌但隐私泄露仍然是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一个重要伦理问题。‌

人工智能算法可能因为数据偏差或设计不当而导致歧视性结果。‌例如,‌大型语言模型可能因为对多元文化的认知偏差而增强社会陈规定型观念,‌使社会各界代表性不足的群体遭受不公正待遇。‌

“当前AI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面较少,基于算法歧视而产生的不公正审判微乎其微。而隐私侵权我国有多重法律法规予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他说,“如果AI的应用不加以规范和限制,这两种问题是很有可能规模化扩大的。既然发现,就应该在实践中寻求克服的方法。”


时代与科技的发展进步不应当、也无法阻挡。新事物的发展虽然可能会留下一些需要弥补的漏洞,但它是前进的,充满希望的。当前我国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法治国家的新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也会对我们全球竞争力或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

不仅有助于法治国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国际法律竞争实力: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不断扩大,‌它对法律和法规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还带来了法律服务的普及化,使得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法律保障。这种技术的应用有助于降低法律服务的成本,同时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从而增强中国法律系统在全球的竞争力

同时,也会促进学科间交流发展。此外,‌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需要法学、‌计算机科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合作。‌通过跨学科的研究和交流,‌能够更好地解决法律与技术、‌伦理和道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孙可律师提醒大家:

当前AI技术并不完善、且默认AI系统无法取代人工的条件下,面对相应的缺点我们则认为,有限制的使用AI技术无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应用AI 进行基础工作的完善有利于避免低级错误,而在部分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更为“人和”的方面,限制使用AI可以避免对自身分析能力、判断能力的弱化、削减。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6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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