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0 10:59:03
“我就不配合,你们能奈我何?”“这是我家的东西,谁敢动!”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这样的嚣张言论并不少见。不少人误以为,阻碍执行只是“闹一闹”,最多口头警告,却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中,专门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罚款、拘留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既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利剑”,也是警示每一位公民的“底线”。今天,我们就用通俗的语言+真实案例,拆解这份规范,告诉你:妨碍法院执行,后果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很多人对“妨碍执行”的理解仅限于暴力抗法,其实不然。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只要你的行为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无论是否动手,都可能被认定为妨碍公务,常见情形主要分为3类,快看你有没有踩过坑:
1. 言语挑衅类:对执行干警进行侮辱、谩骂、威胁,拒不听取干警的释法明理。就像河南济源某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某因借款利息计算问题,多次用手机辱骂执行干警,即便干警耐心解释,仍置若罔闻,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这类看似“口头发泄”的行为,实则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属于典型的妨碍执行行为。
2. 行为阻挠类:这是最常见的情形,包括隐藏、转移、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用身体或物品阻拦执行干警开展工作,甚至煽动他人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如皋法院在扣押涉案车辆时,三名案外人竟将老人推到车前阻拦,无视干警劝阻,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看似“护短”的行为,实则已经违法。
3. 拒不配合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或虚假报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甚至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器械等,都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不要以为“躲着不露面”就能逃避责任。
针对上述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法院不会“不了了之”,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务必记牢:
关于罚款:罚款的金额有明确上限,针对个人,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针对单位,罚款金额最低五万元、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罚款不是“象征性警告”,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惩戒,一旦作出决定,被执行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拒不缴纳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关于拘留: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日,法院会将被拘留人送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可依法提前解除拘留;但若仍拒不悔改,拘留期满后,法院还可根据情节再次采取强制措施。
特别提醒:罚款和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如果妨碍执行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比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干警执行职务,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一旦留下案底,将影响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很多人之所以会触碰法律红线,都是因为存在一些错误认知,今天一次性纠正,避免大家踩坑:
误区1:“我不是被执行人,阻挠执行没关系”——错!无论你是被执行人、案外人,还是无关人员,只要实施了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都会被依法追究责任,不要以为“事不关己”就可以肆意妄为。
误区2:“执法有瑕疵,我就可以拒绝配合”——错!即使你认为执行工作存在不当,也不能当场暴力抗拒或阻挠,正确的做法是事后通过合法途径申诉、反映,当场对抗只会加重自己的责任。
误区3:“罚款、拘留只是‘吓唬人’,不会真的执行”——错!罚款、拘留是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措施,一旦法院作出决定,就会依法执行,不存在“吓唬人”的情况,切勿心存侥幸。
律师解析:
司法权威不容亵渎,法院执行不是“儿戏”。《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中,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罚款、拘留规定,既是为了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警示每一位公民:法律面前没有“例外”,遵守法律、配合执行,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法院执行工作,请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抵触,主动配合干警开展工作,这既是尊重法律,也是保护自己。如果身边有人存在妨碍执行的行为,也请及时劝阻,避免其因一时冲动,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愿我们都能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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