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11:04:34
罚款作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强制措施,是惩戒妨碍诉讼、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等违法行为的关键手段。规范罚款的批准流程与文书制作,既能确保强制措施合法适用,避免权力滥用,又能清晰界定违法事实与处罚依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的批准程序与规范的法律文书,是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对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对妨碍诉讼行为可处以罚款,规定个人罚款金额上限为十万元,单位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且罚款需经法院院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赋予法院对妨碍行政诉讼行为的罚款权,明确罚款决定需依法定程序作出,文书需送达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细化罚款批准流程,要求罚款决定必须经院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作出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针对执行程序中超额查封等违规行为,明确罚款适用的审批要求与文书规范。
二、批准主体与批准对象
(一)批准主体
罚款的批准主体为审理或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院长,实行“承办人审查→合议庭评议→院长批准”三级审批机制:
1.承办人:负责核查违法事实、收集证据、初步判断处罚必要性;
2.合议庭:对违法情节、处罚幅度、证据充分性进行综合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3.院长:对合议庭意见进行最终审核,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确保审批权威性。
(二)批准对象
1.个人:包括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证人、鉴定人等)及案外人,实施妨碍诉讼、拒不履行义务等违法行为的自然人;
2.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一并批准罚款。
三、批准条件与审查内容
(一)批准条件
1.事实清楚:违法行为客观存在,有充分证据(如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佐证;
2.法律依据明确: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罚款适用情形;
3.情节适当:处罚幅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相匹配,未超出法定罚款范围。
(二)审查内容
1.违法事实审查:核查行为是否真实发生、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表现及危害后果;
2.证据审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
3.法律适用审查:核对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准确,是否与违法行为性质一致;
4.处罚幅度审查:判断罚款金额是否在法定范围内,是否考虑从轻或从重情节(如主动认错、屡教不改等)。
四、批准流程
1.证据收集与整理:承办人通过庭审记录、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等方式收集证据,整理成案卷材料;
2.初步审查与报告撰写:承办人核实材料,判断是否符合罚款条件,撰写《罚款审批报告》,载明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建议罚款金额;
3.合议庭评议:承办人提交报告及案卷材料,合议庭评议后形成一致或多数意见,记入《合议庭评议笔录》;
4.院长审批:合议庭将评议意见、审批报告及案卷材料报送院长,院长审查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承办人;
5.文书制作:批准后,承办人按规范制作《罚款决定书》。
五、文书规范
(一)文书类型
核心文书为《罚款决定书》,配套文书包括《罚款审批报告》《合议庭评议笔录》《送达回证》等。
(二)《罚款决定书》核心内容
1.基本信息:载明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住所地;
2.违法事实:详细描述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行为及危害后果,引用相关证据;
3.法律依据:列明适用的法律条文全称及具体条款;
4.处罚内容:明确罚款金额、缴纳期限(一般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指定银行账户;
5.救济途径:告知当事人不服决定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落款:加盖法院公章,注明作出日期。
(三)文书送达要求
1.送达方式: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公告送达;
2.送达时效:决定书作出后及时送达,确保当事人知晓权利义务;
3.留存凭证:送达后由当事人或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存入案卷归档。
六、风险提示
1.程序违法风险:未履行合议庭评议或院长批准程序,直接作出罚款决定,导致决定无效;
2.证据不足风险:无充分证据支撑即批准罚款,可能被上级法院撤销;
3.文书瑕疵风险:决定书内容遗漏、法律条文引用错误,引发当事人异议或复议改判;
4.过罚不当风险:罚款金额超出法定范围或与情节不匹配,损害司法公正性。
律师解析:
法院在罚款批准与文书制作中,需坚守“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批流程,确保文书规范完整。当事人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义务或申请复议,切勿拖延或抗拒。若认为处罚不当,需及时提供证据证明,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证据不足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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