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海外资产配置、大标的执行等
社会职务:
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实践导师
中国影视行业法务专家
北京多元调解中心影视文娱调解中心主任
上市公司最佳合作伙伴
孙树明主任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同时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法务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积累了丰富的非诉讼领域实践经验。包括“海外执行贾跃亭”等案例频繁登上热搜。
孙律师及其团队在执业过程中承办了以下众多业务:
企业改制、公司清算、重组;
山东某风电集团公司清算、重组工作;
天津东疆保税区某融资租赁公司企业改制;
深圳前海某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南京某光伏公司与某上市公司股权纠纷案;
国内龙头地产公司股权回购纠纷案;
国内信托公司合同纠纷案;
全程主导并亲自参与某知名企业境外多地诉讼,破产程序等。
资本市场业务:
某环保控股公司成功东京证券主板业务,并提供日常上市维护服务;
某科技公司 MBO 私有化业务;某龙头安全防护公司回 A 业务;
某科技公司 H 股 IPO 工作;某互联网公司 SPAC 业务;
并办理多件企业债、公司债、可交 换债、可转换债、中票、短融、定向债等融资工具业务;
定增业务;ABS 业务,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及产业并购基金业务等资本市场业务。
建设工程、房地产:
承办了上百件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 EPC 总包,BOT 模式,BT,TOT 模式等,处理其中涉及到的合同履行、违约、洽商、工程质量、结算审定、转包、分包等争议诉讼、仲裁纠纷,合计诉讼、仲裁金额过几十亿元;
承办了几十件涉及房地产开发一级开发、联合开发、联建合同、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迟 延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产权证办理等争议纠纷案等。
民事诉讼案件:
承办了某歌星与唱片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件一、二审及执行阶段工作,某 IT 企业专利权纠纷,某光伏企业股东会决议效力案件,及众多案情繁冗,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诉讼、仲裁案 件,其中一些案件为涉外案件。
担任多家大型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科技类公司,互联网公司、资本投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控股公司。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内蒙包头市某法院副院长贪污受贿罪案件、深圳某公司高管私刻公章职务侵占罪、辽宁省大连市某公司总经理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北京市朝阳区某金融公司实控人14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无罪、 苏州某金融平台公司xxx 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上海某外资企业高管诈骗罪案件、山东某生物制药公司高管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案件、河北xxx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案件、北京xxx龙头财富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近千亿案件等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刑事重大疑难案件、大标的执行案件、国际文娱等
社会职务:
北京山东商会副会长、法工委副主任
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
北京电影协会委员
北京多元调解中心国际文娱调解中心主任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孙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孙可律师主要擅长法商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商事谈判、刑民交叉事务、疑难复杂问题应急处理等。并擅长结合互联网、新媒体、人工智能等各种新兴途径助力企业快速成长。孙可律师及团队在多个领域展开深入研究,结合实务经验在案件中都为当事人取得不错的结果,自执业以来本着以解决当事人问题为根本,毫不余力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同时铭记初心,坚守法律底线,以善待人,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商业服务。孙可律师擅长处理商事争议解决、刑事重大疑难案件、大标的执行案件、国际文娱等类型案件,执业以来多次受到CCTV央视网、共青团中央未来网、环球网、凤凰网、红星新闻、财经杂志、CCTV《荣耀》栏目组、CCTV央视一线聚焦、CCTV华夏之声、中国网、大众网、中国警视网、虎扑网、海报新闻等数十家媒体采访。
孙可律师及其团队曾服务过的政府机关有:
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宣传部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中央网信办培训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参谋部机要密码室、国家体育总局彩票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所等。
孙可律师及其团队曾服务过的企业客户有: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总行北京分行、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富華集團有限公司、秀水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华值(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马王堆汉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宜租(深圳)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版权局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电影协会、北京影视动漫衍生品行业协会、 奥运冠军俱乐部、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张家口市万龙运动旅游有限公司、山东泰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康铭医院、南京迷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天时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中海电气有限公司、海南纯绿农业研发有限公司、北京陈慎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亿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茂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央信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唐山市清泉钢铁集团有、潍坊齐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州尤达影业有限公司等。
孙可律师及其团队曾服务个人客户有:
周星驰、赵文卓、林允、任嘉伦、黑人(陈建州)、范玮琪、姜云升、张云雷、罗伯特卡洛特、罗纳尔迪尼奥、罗比尼奥、张晨光、周慧敏、薛佳凝、金志文、许魏洲、姚景林、林一、姜国民、黄海等。
孙可律师及其团队处理的刑事案例有:
深圳某金融公司股东职务侵占案件刑事报案立案处理;
上海某集团公司被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件香港报案立案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母猪案,二审发回重审;
北京市赵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公安阶段取保候审;
北京市通州区某某涉嫌盗窃罪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北京市朝阳区凌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
北京市朝阳X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公安阶段取保候审;
王某某涉嫌非法集资罪案;
四川省成都市尧XX涉嫌强奸罪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XXX涉嫌10亿元合同诈骗罪案;
广东省广州市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河南省J某某涉嫌领导黑社会组织性质罪案;
北京市丰台区章某涉嫌诈骗罪案;
河北省沧州市W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案;
北京市朝阳区张某涉嫌诈骗罪;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涉嫌故意伤害取保候审;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不予立案;
北京朝阳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赵学强,执诺律师事务所特聘刑事专家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
赵学强律师, 197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长期从事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 检察工作期间,先后立功受奖 40 余次,两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等功奖章,曾连续5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侦查员称号。
赵学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45年,办理检察机关刑事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辩护和国内外民商代理等各类律师业务案件千余件。擅长承办重特大、复杂疑难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案件。执业以来, 办理了大量从有罪到无罪、从重罪到轻罪、从死刑到新生的经典刑事案件,成为全国和北京刑事辩护业界较为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2011年被授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并被增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2年被授予中国大律师称号。
执诺律师事务所赵学强律师代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北京郑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无罪)
北京市教育局机关干部李某某轮奸案(无罪获得国家赔偿,同案犯判10年)
北京吴某轮奸案(无罪,同案犯判5年)
涉及挪威、匈牙利和中国重大涉外故意杀人案件(担任挪威受害人刑事诉讼代理人)
曹某某故意伤害案(无罪)
北京邹某某职务侵占案(无罪)
北京亿阳集团付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无罪)
北京于某合同涉外诈骗案(无罪)
云南赵洪彬重大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无罪)
北京李某某非法经营案(无罪)
北京付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无罪)
北京昌平区王某非法拘禁案(无罪)
济南于某职务侵占案(无罪)
云南何道洪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1200克从轻判处)
山西孝义市侯某诈骗案(代理二审、重审。一审判处诈骗罪12年,二审撤销原判,重审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徐某某集资诈骗案(从轻判处)
北京何某某受贿案(从轻判处)
北京杨慧贪污案(一审判决10年,二审经辩护后减为8年)
天津苏某某故意泄露国家机密案(从轻判1年)
成都张某全国首例利用虚拟网币盗窃案(改变罪名辩护轻判1.6年,同案犯判决12年)
北京吴某某诈骗案(诈骗70余万判三缓四)
北京雍某某组织妇女卖淫案(从轻判处)
北京姜某某组织妇妇卖淫案(从轻判处)
北京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从轻判处)
北京何某某受贿案(从轻判处)
北京赵XX职务侵占案(侵占20余万判3.5年并监外执行)
淄博市原商业总公司经理孙某某受贿案
国家航天固体火箭公司总经理陈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中纪委转办)
国家航天固体火箭公司总经理陈某操纵证券交易案(中纪委转办)
宁夏回族自区祖某贪污千万元案(中纪委转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案件)
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偷税案。(福布斯上榜)
承德XX针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走私案。(福布斯上榜)
河南桦林集团董事长孙某贷款诈骗案。(福布斯上榜)
北京银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福布斯上榜)
天津XX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岳某某挪用亿元公款案
北京华联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贪污、挪用公款千万元案
山东省滨州市杨某受贿案
北京市张XX故意杀人案(杀死警察)
黄XX侵入计算机系统网络盗窃案
河南濮阳市张某某组织黑社会组织案
辽宁省葫芦岛市冯某某组织黑社会组织案
吉林省辽源市赵某某组织黑社会组织案。
黑龙江省同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被杀案(受害人刑事代理)
河北省三河市马XX、刘XX故意杀人案(刑事受害人代理)
山西省吕梁市刘XX故意杀人案(刑事受害人代理)
北京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死亡9人)
河南省xx市政法委书记鄢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擅长领域: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等领域案件代理
赵鑫律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学士,在律师行业工作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重大疑难争议案件代理等。赵鑫律师在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从业期间处理了大量法律关系复杂,交叉新兴问题繁多而又极其困难的案件。
一、曾经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赵鑫律师曾先后为多个地方政府、央企、大型民企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齐齐哈尔甘南县交通局、北京市朝阳区UHN国际村(广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控股有限公司、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房地产集团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港中心、亿达科技新城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圣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凌游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等。包括为企业解答日常法律咨询,负责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重大合同的起草或审核、参与重大谈判,并就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二、重大民商事领域诉讼案件
赵鑫律师在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擅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过的委托人及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中良华龙(北京)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金泽源生态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黄某与东方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东方大田黎族风情度假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中移(杭州)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
5、北京某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6、太原市某发展中心与中国核工业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7、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纠纷;
8、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涛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
9、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10、北京新创喆啡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科天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1、湖南湘天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12、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3、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佳予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鑫律师工作踏实稳重,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综合运用积累的诉讼和非诉的实践经验,能够以点带面,以委托人长远利益为着眼点出具诉讼或法律问题解决方案。赵鑫律师坚信“诚信赢天下”,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的执业理念,专业审慎,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以“最低成本解决问题”为服务宗旨,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王悠然律师,毕业于英国雷丁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擅长涉外知识产权(商标、著作权)、商事仲裁、合同法、公司法股权、影视文娱等领域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国内及涉外商标全流程申请及诉讼案件、娱乐法相关法律事务及诉讼。
王悠然律师及其团队曾承办了以下业务:
民商事诉讼案件:
北京某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蔡某强诉被告北京某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上海某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诉某(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于某元与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
朱某与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
曾服务客户品牌包括TOMMY HILFIGER、LONGCHAMP、福特、花花公子、LULULEMON等,处理客户品牌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商标诉讼、工商查处、海关备案、海关查处等相关法律业务。
曾代理上海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与某(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陈某与济宁市某电子商务行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曾担任多家大型公司及影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合同起草、谈判等法律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酷鲸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等。
影视娱乐领域:
服务过艺人包括林允、赵文卓、张晨光、薛佳凝、任嘉伦、张翰、胡歌等,承办胡歌诉武汉安凯欣商贸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胡歌诉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上海张翰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时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胡歌与上海誉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等。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7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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