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悠然执业律师
基础信息:
专业领域:
王悠然律师,毕业于英国雷丁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擅长涉外知识产权(商标、著作权)、商事仲裁、合同法、公司法股权、影视文娱等领域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国内及涉外商标全流程申请及诉讼案件、娱乐法相关法律事务及诉讼。
王悠然律师及其团队曾承办了以下业务:
民商事诉讼案件:
北京某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蔡某强诉被告北京某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上海某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诉某(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于某元与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
朱某与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
曾服务客户品牌包括TOMMY HILFIGER、LONGCHAMP、福特、花花公子、LULULEMON等,处理客户品牌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商标诉讼、工商查处、海关备案、海关查处等相关法律业务。
曾代理上海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与某(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陈某与济宁市某电子商务行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曾担任多家大型公司及影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合同起草、谈判等法律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酷鲸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等。
影视娱乐领域:
服务过艺人包括林允、赵文卓、张晨光、薛佳凝、任嘉伦、张翰、胡歌等,承办胡歌诉武汉安凯欣商贸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胡歌诉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上海张翰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时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胡歌与上海誉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等。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民商事诉讼案件:
北京某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蔡某强诉被告北京某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上海某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诉某(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于某元与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
朱某与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
曾服务客户品牌包括TOMMY HILFIGER、LONGCHAMP、福特、花花公子、LULULEMON等,处理客户品牌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商标诉讼、工商查处、海关备案、海关查处等相关法律业务。
曾代理上海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与某(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陈某与济宁市某电子商务行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曾担任多家大型公司及影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合同起草、谈判等法律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酷鲸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等。
影视娱乐领域:
服务过艺人包括林允、赵文卓、张晨光、薛佳凝、任嘉伦、张翰、胡歌等,承办胡歌诉武汉安凯欣商贸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胡歌诉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上海张翰影视文化工作室与上海时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胡歌与上海誉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等。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6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联系方式
电话:010-5365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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