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观点|反对霸凌,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做代价!

2024-03-21 15:57:52

随着邯郸三未成年霸凌杀害同学的事件引起大量讨论,使得这一并不罕见的“暴力行为”再度走进人们的视野。

除了常见的校园霸凌,“欺负人”这一行为以多种形式的伪装存在于各行各业,需要大家保持警惕,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须知,维护自身权益也要以合法的方式。

近日,网红博主聂可以自曝,多年前自己退出女团未出道原因之一,是当练习生时受到其他队友集体霸凌。公开报道显示,聂可以是2016年女团“AMG”练习生之一,与她同期练习生的还有徐某某、陈某某、郑某某等8人,亦曾是女团“Hickey喜祺”练习生之一。


这一消息爆出后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的关注和检索,之后,有网友称,聂可以系被当时的同女团练习生安崎霸凌。根据公开信息可知,女团“Hickey喜祺”在出道前系在匠星娱乐公司旗下的音乐培训机构集训。该音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歌手安崎霸凌传闻是虚构的。
3月19日下午歌手安崎现所属公司发布声明称,安崎女士从未“霸凌”他人“霸凌队友"等言论均为凭空捏造的不实谣言。公司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留,并会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全部法律责任,维护安崎女士的合法权利。
3月20日,聂可以再次发视频讲述被霸凌情况,视频中,聂可以向他人透露,队友徐某某扔枕头砸她。徐某某对询问的网友否认此事,同时暗指自己曾遭到聂可以恶毒辱骂。

有网友也向聂可以求证辱骂一事,聂可以回复“我没有”。此事件在网络上已发酵多日,从最初的密切关注,到后来的要求各方“拿出证据”、“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足以体现公众理性的回归。

社会热点之所以成为社会热点,除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尖锐性,更离不开其广泛的影响性,越是因为如此,越容不得虚假编造事实的存在。

在邯郸霸凌事件之后,各大主流媒体平台用户纷纷表态,无论是讲述自己被霸凌的经历鼓励经受过痛苦的或正在经历痛苦的学生勇敢,还是声援受害者家属给予其力量,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关注这一恶性事件。
借助这一严肃问题虚构事实、引导舆论,除了会被贬以“蹭热度”之嫌,还有可能会违反法律法规。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杨育新律师提醒大家:
我国对于名誉权、人格权等方面的保护有着上到《宪法》、下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多层级多维度保护。

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轻微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涉嫌诽谤罪,当事人可提刑事自诉与民事侵权起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结  语

反对霸凌,特别是警惕针对弱势群体的霸凌应当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这个责任的履行不应随着热点降温而落幕,更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为代价。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6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联系方式

电话:010-5365927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33层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9540号-1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