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科普|居民因欠缴1206元物业费,房产险些被拍卖......

2024-05-08 10:11:14

某小区业主杜某,因拖欠物业费被其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杜某向原告某物业公司支付欠缴的物业费1206元,但杜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物业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除了某小区的外无其他财产。

物业纠纷大多因生活中琐碎事情造成,诉讼成本不高,但双方均因种种原因不肯让步,对抗情绪激烈。考虑到案件标的仅一千余元,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官暂未对其名下房产进行处置,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可以。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被执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价格过高,均可视为超过生活所必需,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也可执行。


执行法官决定上门找人。来到杜某的家中后,其妻子告知执行法官杜某不在家,执行法官向其妻子说明情况后,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妻子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其妻子也明白了利害关系,协助执行法官联系到了杜某,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告知杜某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纳入失信与限制高消费名单,不仅会导致其“寸步难行”,给生活带来不便,而且若继续拖欠物业费,法院也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处置其名下的房产。

最终,杜某迈过了心中那一道“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执行款,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那么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民事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 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 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政府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限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刑事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罚金来进行一定的处罚。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树明律师提醒大家:

物业纠纷事关物业服务企业生存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同时也事关社会综合治理。

我们也呼吁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幸福。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6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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