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17:57: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对于民间借贷复利的的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复利的保护应受到双重利率标准的限制。
一是前期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没有超出这个上限,那么前期利息可以直接计入后期本金,即债权凭证载明的本金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金额;如果前期利息超过了这个上限,超出部分应不予保护,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予以计息。
二是借款期间届满时应支付的本息和的上限为以最初的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和。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案例: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王悠然律师提醒大家: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又叫“利滚利”或“驴打滚”,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即除最初本金计息外,每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本金,再生利息。
但并非所有复利都是高利贷且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限度保护。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6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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